(1)部分设计单位对防空地下室的特点认识不够,有的把防空地下室混同于普通地下室;
(2)错误地把单纯为地面建筑服务的水泵房、配电房、冷冻机房等设备用房、金库作为防空地下室;
(3)有的防空地下室未解决室外出入口问题,出入口数量和宽度不满足防空地下室和防火规范要求;
(4)结构设计中,为对临空墙、门框墙进行专门设计;
(5)平战转换设计中没有引起足够重视,造成有的项目平时使用不方便,有的项目战时无法进行功能转换;
(6)防护设备选用不恰当,新设备、新技术应用少;
(7)防空地下室整体防护能力不协调,使战时功能无法满足,如管道无防毒措施,随意穿越防护密闭墙,电梯井在清洁区等;
(8)防空地下室未进行战时通风、给排水和电气的设计。
(9)结构设计中,对钢筋混凝土延性比、含钢率未进行验算,有的达不到要求,人防工程特有的构造要求未引起注意。